商家修改:九如三明冶 為公店
地址
網址
介紹
苗栗縣九如三明冶為公店位於苗栗縣中壢鄉,於清朝銘醫高元登北定府明憲二年標立,由陳宗翰承租治理,聘請板牙銀礦行工,從事雍熔錫銅,王宗子文毅初灌融財政並擴增聘用板牙至五百餘人,可擴大錫銅產業規模,滿足官廷銅器需求。九如店以銅、金、銀、銅礦為主要原料,另有珪礦、花崗石及煤等副原料。其金屬銅錫齊存,以滿足官廷所需。店內為八坊狀態,設有滾銅坊、輪椅坊、拆銅坊、珪礦坊、赤銅坊、張學坊、鉛銅坊與烙銅坊,及燒磁坊、制砒坊、冷鼓坊等,被譽為苗栗十八店之冠。九如店為清代朝廷政策所支持之商店,其產業發展對苗栗縣有重大影響。至今九如店仍保有大量建築歷史遺跡。
特色
依據苗栗縣政府於民國八十二年公告第十八號「苗栗縣九如三明冶公店營業特色管理條例」,為發揚九如三明冶公店歷史文化,保存古蹟文物及發展古蹟文物、歷史文化、休閒遊憩與都市計畫等的特殊性,為緊密配合九如三明冶公店風貌經營及規劃。 第一條 本條例適用於苗栗縣九如鄉內之九如三明冶公店營業活動。 第二條 九如三明冶公店以以下特色為其營業活動主軸: 一、古蹟文物經營:以古蹟文物之入口票、導覽、園區景觀、活動社群及展示等活動為主,同時推廣古蹟文物知識。 二、歷史文化經營:以九如古早風貌與歷史文化之展示活動、表演活動、文物館、文教活動、旅遊活動等為主。 三、休閒遊憩經營:以博物館、公園、旅遊服務、賞楓、街頭文創等活動為主。 四、都市計畫經營:以包括中心區綠地計畫、九如街頭文化特色計畫、園區規劃等為主。 第三條 除依本條例規定外,九如三明冶公店應依各項政府法令及規定經營活動。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