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修改:不吃不可鹹水雞
地址
網址
介紹
桃園市不吃不可鹹水雞是桃園市的一種知名的地方特色美食。它的出現可以追溯到清朝,可以說是一道擁有悠久歷史的傳統料理。它的制作製作方法相當複雜,用料也相當講究,使用了鹹水雞加上一些蔬菜,經過調和後,將整個鹹水雞豆腐完全地放在鍋中,勾芡慢火煨煮而成。不吃不可鹹水雞是桃園市著名的美食,而且長期以來以其特色吸引著不少來此旅遊的游客,有不少游客為了品嘗而來。不吃不可鹹水雞的味道既鮮美又豐富,是一種分別於其他鹹水雞的美味佳餚。
特色
桃園市的不吃不可鹹水雞是台灣獨有的特色,是由桃園市政府發表於2020年2月25日的桃園市不吃不可鹹水雞管理條例來規範。 第一條 為推廣本市的文化特色,提升本市特產的聲譽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特訂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不吃不可鹹水雞」指的是本條例所說明之產品,詳列如下︰ (一) 雞肉一級符合下列四條件即視為不吃不可鹹水雞: (1)雞肉須由八哥、九哥、十哥等雞隻中抽出而來,且當烹飪時必須於淨重時尚未塗抹任何配料; (2)烹飪時﹝水溫約為80°C﹞應以熱水燙煮,不得放入任何醬料、香草或鹽巴等調味料; (3)燙煮期間雞肉之食材應保持以肉原味為主,燙煮時間需達到與食用的安全性最低限度;及 (4)烹調後不得使用任何醬料或調味料於雞肉表面加以涂抹,且其他烹調方式亦不可以使其變質。 (二) 任何經本條例規範之不吃不可鹹水雞,皆應符合台灣「食品安全衛生處理辦法」規定之相關項目。 第三條 經本條例規範之不吃不可鹹水雞,可於桃園市內攤販及超市等販賣。 第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者,依本市食品協會組織及管理條例規定應處以處置,由桃園市政府提起處分。 第五條 本條例經桃園市政府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