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修改:無名清粥小菜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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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依據台北市食品衛生處的《台北市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台北無名清粥小菜攤的特色有以下規定: 第八條 無名清粥小菜攤設置原則 一、每個無名清粥小菜攤至少應提供下列食品: 1. 梅干菜粥 2. 餃子 3. 臭豆腐 二、每個無名清粥小菜攤必須提供優質的食材和新鮮的料理,並以低價格提供優質服務。 三、每個無名清粥小菜攤應以原創的料理方式重新演繹經典的台灣粥類料理,每個配料及餡料應經過慎重挑選。 四、每個無名清粥小菜攤應提供有益健康的食物,堅持多樣性與多元性的設計,讓消費者能夠在有限的預算下享用更多的食物選擇。 五、每個無名清粥小菜攤必須以專業態度管理食品衛生,提供不斷增進的品質,以確保消費者食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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